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世界讯息:70岁资深董秘,正辅佐第三家公司三战IPO

时间:2023-06-20 01:45:28来源 : 金融界

一位70岁的老董秘,正辅佐一家农化公司冲刺IPO,且历时已有8年之久。这是其董秘职业生涯中,正式冲刺IPO的第三家公司。

2015年6月,当时62岁的凌永华来到剑牌农化,任公司副总经理、董秘。此后,剑牌农化在2016年、2019年、2023年,三次递交招股书。


(相关资料图)

在剑牌农化之前,凌永华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上海能源(600508)董秘,2001年8月上海能源成功上市;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哈尔斯(002615)董秘、副总经理,2011年9月哈尔斯成功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哈尔斯任职3个月,凌永华当时即以2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该公司实控人0.67%的出资比例;但据2023年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凌永华未持有剑牌农化股份。

年入不到3万

上海能源IPO后闪辞

上海能源历史悠久,背景雄厚。197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能源(大屯)公司由上海市开发建设,隶属于上海市政府。

1983年,公司改为煤炭工业部直属企业;1997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1998年归属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现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1999年,以大屯煤电公司为主发起人,设立上海能源;2001年8月,公司在上交所成功上市。

从凌永华的履历来看,其个人事业的主要起点,正是从大屯煤电也即其后的上海能源起步。

1989年2月至1999年11月,凌永华先后任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计划处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9年12月至2002年5月,凌永华任上海能源董秘,协助上海能源在2001年8月成功上市。

不过,当时凌永华在上海能源的收入不高。据招股书披露,2000年凌永华收入为29066元,即月薪不到2500元,且当时公司董监高在上市公司都没有股份。

2002年5月,在上海能源上市不到一年、本人还有7个月任职时间之时,凌永华辞去董秘职务。

对于此事,当时上海能源没有单独公告,只是在2002年的半年报中简单披露:2002年5月25日,上海能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凌永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不过,上海能源2002年年报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称凌永华是因工作调动辞去董秘职务,至于调任什么职务,则没有具体披露。

但是,对于上海能源的工作调动安排,凌永华应该是没有服从。

据其履历信息,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凌永华任上海人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步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江步阳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从哈尔斯闪辞套现

经过两家公司的过渡,2008年1月,凌永华任哈尔斯董秘、副总经理。

2008年4月,哈尔斯创始人兼实际控制人吕强,以20万元的价格,向凌永华转让了0.67%的出资比例。

2010年,哈尔斯第一次上会,但被否;2011年,哈尔斯再次上会并成功过会。2011年9月,哈尔斯正式在中小板上市。

上市后,凌永华此前受让的出资比例对应为约46.3752万股哈尔斯股份,在2011年底为该公司第九大股东。

据招股书的披露,上市前凌永华承诺,“自哈尔斯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2年2月,哈尔斯公告,凌永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秘职务。

2012年底,凌永华从当年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消失。

不过,根据上述承诺,在2012年8月-2013年8月,凌永华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一半。从这方面来看,凌永华所持的股份,至少应该有一半的减持,赶上了哈尔斯的主升浪。

8年董秘、没有股份

从哈尔斯辞职后,凌永华马上就在2012年3月,赴任湖北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但在一年多后的2013年8月即离任。

2013年9月起,凌永华任上海智连晟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监事;但在2019年12月,该公司注销。

2015年6月,当时已经62岁的凌永华来到剑牌农化,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董秘,2022年年薪为55万元。

剑牌农化由原江苏省建湖农药厂改制而来,主营业务为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以及农药中间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德国拜尔、科迪华、先正达和住友化学等。

但是,剑牌农化的IPO进程很不顺利。

在凌永华于2015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秘之后,剑牌农化曾于2016年、2019年递交过招股书,2023年3月已是第三次冲刺IPO。

2020年4月29日,证监会曾发布对剑牌农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当时表示,剑牌农化在申请IPO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以相同票据向客户退款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未按加工单位单独核算等问题。受此影响,当时证监会还对剑牌农化保荐机构的保代出具了警示函。

另一方面,2020年至2022年,剑牌农化频繁受到安全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4.8万元。

而据2023年递交的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凌永华未持有剑牌农化股份。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作者: 卢鸰

关键词:

(责任编辑:黄俊飞)

推荐内容

Back to Top